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
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
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
中国古代原有犀牛,亦产犀角(xījiǎo),华南以及华北大平原上(shàng)都曾出现,且(qiě)人们能清晰地认识到其特殊价值。《尔雅(ěryǎ)》记载:“南方之美者(zhīměizhě),有梁山之犀象焉。”郭璞注《尔雅》引《吴录·地理志》提及:“武陵阮南县以南皆(jiē)有犀。”又注《山海经》引《范子计然》说道(shuōdào):“犀角出南郡,上价八千,中三千,下一千。”然而,犀牛作为珍稀动物,大多仍需从海外引入。西汉学者桓宽曾在《盐铁论》中就此论述:“犀象虎,南夷之所多也。……中国所鲜,外国贱之。”
两千多年前,张骞执节西行,凿通了连接中(zhōng)原与欧亚大陆的(de)文明(wénmíng)廊道,同时带回了一批令汉朝皇室惊叹的“殊方异物(yìwù)”,除了明珠、汗血宝马、狮子等,还有一种来自热带丛林的神秘奇物:通犀。颜师古在《汉书·西域传》中引如淳注说道:“通犀,中央色白,通两头。”这种犀牛因角质中一条贯通首尾的白色(báisè)纹理而得名。
约千年后,唐代诗人(rén)李商隐在《无题》中写下千古名句: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。”如今,我们常借此(jiècǐ)句形容(xíngróng)人与人之间的(de)默契,却不知其溯源系于一条贯通古今的“通天纹”。诗中的物质世界遍布着文化隐喻与象征。这种“异物(yìwù)”如何通过隐蔽的物性映射时人的意识形态,又如何以其审美诗性来建构(jiàngòu)特定的象征秩序?为何(wèihé)“灵犀”指向心意相通?答案就藏在一段跨越千年的物种传奇与文学想象中。
“鸡璧”与曹氏父子:注入最初的文学(wénxué)基因
在公元3世纪的洛阳宫廷,曹丕仿照曹操,监制了一把特殊的“百辟宝剑”,谓(wèi)其(qí)“饰以文玉,表以通犀”(《典论》)。这把剑上,便运用了神秘的通犀装饰。以犀为剑饰,似乎是汉魏王族的定制。根据《东观汉(dōngguānhàn)记(jì)》记载,陈遵破匈奴,汉帝曾以“驳犀剑(bóxījiàn)”赐之表彰其功。
又有传为曹植所作的一首《乐府歌词》写道:“所赍千金之宝剑,通犀文玉间碧(bì)玙。翡翠饰鸡(jī)璧,标首明月珠(zhū)。”以往(yǐwǎng),人们常将其中的“鸡璧”译为美玉,认识(rènshí)多不(bù)清晰。范常喜先生近年考证:“鸡璧”应为“鸡辟”,“很可能是一种与‘通犀’‘碧玙’‘翡翠’‘明月珠’等相类的装饰材料(见《“鸡璧”新证》,《文学遗产》2021年第4期)。
实际上(shíjìshàng),“鸡(jī)璧”并非是与“通犀”相似的材料,而就是蛮方贡品通天犀。
1963年(nián)洛阳曹魏墓出土的石牌上(shàng)(shàng),“鸡辟(pì)挍短铗”的刻字,为这个千年谜题提供了实物(shíwù)证据。作为明器签牌,石碑上的铭文标注了墓主人的陪葬品,其中有一把“鸡辟”校饰的短剑。另外,青岛土山屯汉墓出土的遣册木牍上,也有“鸡辟佩刀(pèidāo)一”的记录,对应墓主头旁出土的一具佩刀。“鸡辟”大概率是“辟鸡”的倒讹,意味使鸡群避退。《抱朴子》谓:“南人或名通天犀为(xīwèi)骇鸡犀。以此犀角着谷积上,百鸟不敢集。”通天犀因具有这一(zhèyī)神奇功效,故又被称为“鸡骇犀”或“骇鸡犀”。
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拓片M1∶1 资料来源:李零《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(míngwén)分类考释》,《博物院》2019年第5期(qī)
通犀(tōngxī)宝剑成为帝王彰显天命的(de)神器,尤其与两个关键词有关(yǒuguān)。第一,“祥瑞”。《宋书·符瑞(fúruì)志(下(xià))》记载:“鸡骇犀,王者贱难得之物则出。”直至(zhízhì)唐代(tángdài),“骇鸡犀”仍然见于(jiànyú)《唐六典》记录的百余种符瑞中,并(bìng)与珊瑚钩、戴通璧、玉瑠璃等饰物并列为“上瑞”。第二,“辟邪”。曹丕在《大墙上蒿行》一诗中歌颂宝剑“驳犀标首,玉琢中央。帝王所服,辟除凶殃”。受礼制规范、社会心理等多重元素影响,避祸、辟邪,自古是君王制造武器时极看重的功用。《抱朴子》中曾提到犀角的一个特殊功用:辟毒;唐人诗文中,还提到犀角有辟尘、辟水、辟邪等功能,似乎具备“百辟”特性。
加灵威之物“通犀”于刀剑,希望对宝剑功能有所增益,这与(yǔ)曹氏父子命人制作(zhìzuò)“百辟(bǎipì)刀”“百辟宝剑”,为“百炼利器,以辟不祥,摄服奸宄者也”(曹操(cáocāo)《内诫令》)的初衷也相合。曹操父子对通犀的偏爱,并非因为类似志趣或爱好偶然为之,而是暗含着政治(zhèngzhì)隐喻。二人深谙神剑叙事与王权内涵之关联,因而将这种行为作为论证合法(héfǎ)“天命”的政治实践。运用稀有、贵重(guìzhòng)、充满灵性且能辟邪的“通天犀”制作的神剑,也就(jiù)作为了崇尚王权,或者说能为王权加注神性的器物。这种将异宝与皇权(huángquán)捆绑的书写传统,为通犀注入了最初的文学基因。
从(cóng)“王者之佩”到“腰间风流”:唐代犀带的权力美学
流转至盛唐,通犀的身影从剑鞘(jiànqiào)移到了腰间。贞观年间,随着西域丝路和海上丝路贸易的繁荣,犀牛和犀角制品开始(kāishǐ)大量出现。元稹《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·驯犀》诗句“行地无疆费传驿,通天(tōngtiān)异物罹幽枉”,指的就是通天犀在代宗(dàizōng)时由林邑入贡、被圈养在深宫林中。
根据《新唐书》记载,林邑国曾向唐太宗进献十一枚“通天犀”。珍贵(zhēnguì)的犀角被制成各种(gèzhǒng)饰物。男性所用的腰带,尤其成为官员品级的标志。据文献,六品以上官员才能佩戴犀角装饰的腰带。六品以上官位不同,犀带亦要(yào)有所区别(yǒusuǒqūbié),通天犀是最高级别官员的装备。
《新唐书·郑畋传》:“文宗即位,以四方(sìfāng)车服僭奢,下诏准仪制令,品秩勋劳为等级。……诸亲朝贺(cháohè)宴会之服:一品、二品服玉及通犀(tōngxī),三品服花犀、斑犀。”
《唐会要》:“(太和六年六月敕)一品(yīpǐn)二品许服玉及通犀,三品(sānpǐn)许服花犀斑犀及玉。”
只有一品、二品官员才能佩戴“通犀带”,三品以下只能用“花犀”“斑犀(bānxī)”,足见通天犀带的至高荣耀(róngyào)。李德裕曾专门(zhuānmén)写作《通犀带赋》:
君子以良玉比德,岂不以温润而近人(rén)。惟骇鸡之至宝,亦含章而可珍(kězhēn)。……剪截本末,发挥藻缛。砥若砺金,剸如切玉。析以为带,加之盛服。御之则附身,褫之则韫椟。似达人之卷舒,不专玩乎(zhuānwánhū)掌握。矧乎白璧虽美,尚不掩瑕(xiá)。
华丽异常的异域(yìyù)贡物,既作为显臣权力的文学象喻,又展示出唐代士人在摹物、咏物时着重表现的儒家器物(qìwù)观。器物的价值在于用料的考究、精湛的工艺,更要有精神的共鸣、审美的愉悦(yúyuè)。
白居易对通犀腰带的关注尤甚。他在《杂兴·其三》一诗中以“冠垂(guānchuí)明月(míngyuè)珠,带束通天犀”来描写吴王的奢侈装扮,又(yòu)在《寄献北都留守裴令公》中,以“通天白犀带,照地紫麟袍(zǐlínpáo)”,描绘宰相裴度的威严形象。
这种腰带的(de)形制极为讲究:犀角被切割成规整的“带胯(kuà)”,作为(zuòwéi)扣饰附在革带或皮带上。白居易《和春深二十首·其四》吟诵:“何处春深好,春深方镇家。通犀排带胯,瑞鹘勘袍花。”诗写暮春时节于节度使府邸踏春(tàchūn)的高阶官员,腰佩通犀腰带,犀饰规整排列在带胯的排方底座之上。日本(rìběn)正仓院现保留有一御制“斑犀偃鼠皮御带”。皮带主体虽已腐坏(fǔhuài),以犀角制作的“巡方”和“带柄”装饰仍保存完好。由此可窥千年犀角带胯的精工纹样,再现(zàixiàn)唐诗(tángshī)“通犀排带胯”的历史场景。
白居易对于“通天犀带(xīdài)”的书写,虽然和曹植吟咏“通犀宝剑”的目的有所区别(yǒusuǒqūbié),但都可视为以摹物来体现权力关系并寻求精神价值的创作(chuàngzuò)途径。唐诗中的“通天犀”“金鱼”“麒麟衫”等,都是官职、地位与荣耀的象征。唐代诗人对其(qí)反复(fǎnfù)吟诵(yínsòng),是士人对“物以彰身”和“托物言权”传统的复刻和延续,强化了时人对特定物质文化身份的认同。
斑犀偃鼠皮御带 现藏日本(rìběn)正仓院
对犀胯的追捧热潮,自(zì)唐代至五代持续近三百年。通犀带(xīdài)的流行,侧面折射出唐代的开放气象。敦煌曲子词中,曾描绘远藩向王庭进贡的犀带“尽是通天鸟兽形(xíng)”(《水鼓子·二二》)。通犀带不仅是权力符号,更成为盛世(shèngshì)浮华的注脚。
除此之外,男性还使用“犀簪”,作为荣耀的象征。同时,诗歌显示,晚唐女性(nǚxìng)佩戴的“犀簪”,也成为美饰的一种。还有犀角制成的梳子“犀梳”,也颇为流行。段成式(duànchéngshì)有诗《戏高侍御七首·第六》吟诵:“诈嫌(xián)嚼贝磨衣钝,私带男钱压鬓低。不独邯郸(hándān)新嫁女,四枝鬟(huán)上插通犀。”诗中的邯郸倡是一位舞艺精绝的佳人,从“带男钱”之举来看,她佩戴的通犀簪钗(或通犀梳),很有可能(kěnéng)就是(jiùshì)与其关系亲密的高侍御赠送的。
从(cóng)“骇鸡犀”到“灵犀一点”:异物成为心灵密码
据《抱朴子》,以通天 犀角“盛米置群鸡中(zhōng),鸡欲啄之,未至数寸,即惊却退”。事实上,犀角骇鸡的(de)说法早在(zài)先秦就有了。但通天犀能“骇鸡”的原理,和它独特的贯通花纹或辟邪功能都没有直接关系。《抱朴子》曾记载(jìzǎi),犀角在黑暗中会发出光芒“赫然如炬火”。而《太平广记》中也记录,宝历元年南昌(nánchāng)国进献的一枚夜明犀,“其状类通天犀,夜则光明(guāngmíng),可照百步”,可见此类传闻能照明的异域奇珍,曾广受瞩目(zhǔmù)。
在(zài)唐代诗人的(de)笔下,“通犀”的功能从实用转向想象。白居易《驯犀》诗中,“驯犀驯犀通天犀,躯貌骇人角骇鸡(hàijī)”的描述(miáoshù),既保留了犀角“骇鸡”的传说,又暗指贡犀背后的政治讽喻。驯犀最终因无法适应北方气候而死,这些(zhèxiē)“通天异物”如同双刃剑,既象征着王朝的强盛,也暗含“远物易折”和“违天逆时”的为政警示。
清·犀角雕梅花簪(zān) 现藏上海博物馆
诗人对通犀“通灵”特质的不断开掘(kāijué)和想象,又使其内蕴超越(chāoyuè)物理属性,衍化(yǎnhuà)为经典的文学意象。元稹《酬东川李相公十六韵》以“因持骇鸡宝,一照浊水昏”,暗喻犀角光芒可穿透世俗迷雾,明辨真相。白居易《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》中(zhōng)“唯有沅犀屈(xīqū)未伸,握中自谓骇鸡珍,三年不鸣鸣必大,岂独骇鸡当骇人”尤为精妙,“骇鸡”之典既暗合贾沅犀姓名(xìngmíng),更借犀角“骇人”之性,比喻才子不鸣则已、一鸣惊人的惊世才华(cáihuá)。“骇鸡”的内涵,由此从形容犀角转向赞美人才,诗人借此将通犀的物理特性(tèxìng)升华为人生哲学。
以(yǐ)物性的“拟声达意”来抒写人情,正是中国(zhōngguó)古典诗歌传统的抒情形态。
晚唐韩琮(韩常侍)《为御史衔命出关谳狱(yù)道中看华山有诗(shī)》亦(yì)有“野麋蒙象暂如犀,心不惊鸥角骇鸡(jiǎohàijī)”之句,以“角骇鸡”写奇特物象带来的内心(nèixīn)震撼。后世“骇鸡”寓意(yùyì)更趋近“骇人”,常与赞颂人才关联。如仇兆鳌注杜甫《秋兴八首》引陈廷敬言(yán),称其章法“分之如骇鸡之犀,四面皆见;合之如常山之阵,首尾互应”;钱谦益亦评杜诗“如骇鸡之犀,四面皆见”。二人皆以此物性,盛赞杜诗章法严谨浑厚、言必有物。
公元835年的一个春夜,李商隐在长安写下《无题》诗: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(língxī)一点通”,让“通犀”彻底摆脱(bǎituō)了权力与祥瑞的枷锁,成为(chéngwéi)人类(rénlèi)情感的终极隐喻。他巧妙截取了犀角“一点贯通”的物理特征,将其转化为人类情感中(zhōng)“心意相通”的精神符号。当其他诗人(shīrén)还在描写华贵的通犀腰带时,李商隐却透过表象,捕捉到犀角纹理(wénlǐ)与人类心灵的微妙共鸣。由此,“通犀”被植入了个体化的精神印记,完成了向“灵犀”的转化。
犀角上的“通天纹”曾被视为“天人(rén)感应”的象征。李珣《海药本草》称“胎时见天上物命过,并形于(xíngyú)角上”,认为犀牛怀胎时看见天上神物而被感应,其(qí)子便角生神纹。这种犀角能“与天联通”的灵异认知,使其成为沟通人神的媒介,赋予了它浓厚的神秘色彩。这构成(gòuchéng)了李商隐运用这一物象的文化(wénhuà)基础。
人对物(duìwù)的(de)(de)综合感知通常始于视觉,李商隐很可能还亲眼观察过真实的通天犀角,因而能将通天犀的物理特性(象征联通的白纹)极致地融入抒情机制(jīzhì)。驯犀表演曾是唐代宫廷的娱乐活动之一,直至晚唐仍然(réngrán)流行。作为异域贡兽的犀牛或其角,应是他可接触的“异物”。当诗人凝视恋人(liànrén)眼波,或感怀心意阻隔(zǔgé)时,犀角上的神秘白纹,便成为触发灵感的具象纽带。相隔画楼桂堂的恋人,虽无彩凤双翼,心意却如犀纹般能在神秘瞬间“一点通”。
对“物性”的(de)(de)诗意提炼和“以物观心”的书写,让通犀从原本稀有的珍奇异宝,变成了承载人类情感的容器,成为(chéngwéi)中国人表达默契与共鸣的文化密码。李商隐(lǐshāngyǐn)以后,以通犀为媒介的歌咏凝聚成了较固定的审美联想。
唐人在“体物(tǐwù)”的叙事视角上逐渐多元化,从而使“因物致理”或“以物共情”的途径更加丰富。“物质”通过文化象征参与(yǔ)(cānyù)社会秩序建构。唐诗中的“通犀”,作为文化象征与政治事件、冠服制度、宫廷仪式紧密关联,无疑是物质世界(shìjiè)与精神(jīngshén)世界不断融合、彼此扩容、互为馈赠的一个缩影和典范。
(作者(zuòzhě)单位: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)
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